一提到本质,很容易想到某种藏在现象背后的真东西:外表千变万化,本质却躲在更深处,等着我们把它挖出来。胡塞尔的本质直观不是这种探宝。本质不在对象背后另占一个世界,也不是把许多个事实压缩之后得到的平均值。
现象学的问题更具体:一个对象可以改变到什么程度,却仍然是它所是?哪些规定只是偶然如此,哪些规定一旦被取消,连我们正在考察的这类对象也随之消失?本质变更就是围绕这条界线展开的尝试。
它通常从一个引导性的实例开始。实例可以来自眼前的经验,也可以只是想象中的纯粹可能。例如,我先设想一个可感知的空间物:它有某种颜色、大小、材质,也总是从一个角度向我显现。这一个例子不是证据的全部,只是变更的起点。
接下来,我在想象中自由改变它。颜色可以换,大小可以伸缩,材质可以由木头变成金属;观看的位置也可以移动,于是正面、侧面和背面轮流出现。每一次变更都在试探:变成这样以后,它还能作为同一类对象被设想吗?
这里的“自由”不等于随便编故事。它指的是不受某个既成事实束缚,让可能变体不断展开。变更也不是做完三五个例子便宣告结束,而带着一个原则上开放的地平线:还可以继续换一种情况,再看先前认定的不变项是否站得住。
在这个例子里,颜色、材质和实际大小都可能改变;但如果连空间展开以及从不同侧面被给予的可能性也一并取消,我所设想的就不再是同一种可感知的空间物了。变更中持续成立的结构,才是本质直观试图把握的不变项,也就是 eidos。
这个不变项不是所有实例共同拥有的一小块经验材料。它也不是摆在某处、比个别事物更真实的隐藏实体。它是在可能性的变更中作为必要结构被看出的:不是“事实碰巧都如此”,而是“若不如此,这个对象便不能作为这种对象被设想”。
因此,本质变更不同于经验归纳。归纳观察许多已经发生的案例,再以概率或规律推测未观察的案例;本质变更则可以从一个实例出发,把它转入纯粹可能性的范围。收集事实或许能提醒我有哪些变体,却不能仅凭数量把经验上的常见变成必然。
想象力在这里不是感知的低配替身。现实只给我这个对象现在怎样,想象却能松开“它事实上就是这样”的束缚,让没有发生、甚至未必能够现实发生的变体进入考察。胡塞尔甚至把虚构看作本质认识的重要资源,因为本质问题关心的不是实际存在了多少例,而是什么能够作为可能例成立。
所谓“直观”也不意味着突然获得一句永不出错的定义。本质直观同样要求原初给予,只是本质不以感性个体的方式被知觉。它说的是,不变项应当在变更过程中被看出来,而不只是由概念推演或权威宣布;这种明见仍有程度,也可能因新的变体而需要修正。
方法还有一个不太好绕开的前提:在开始变更之前,我已经对所考察的对象有某种初步理解。若完全不知道“空间物”或“友谊”大致指什么,也就无从判断一次变化是否仍留在同一考察范围内。自由变更不是从绝对空白出发,它会同时暴露并校正这份预先理解。
这也是为什么,把友谊、正义或承诺拿来做变更时要格外克制。我们可以想象远距离友谊、短暂友谊或没有共同兴趣的友谊,借此检验信任、互惠等规定;但所得结果也可能夹带语言、制度和文化习惯。这样的练习适合澄清概念,不足以凭一轮想象就颁布跨历史的终极定义。
本质变更因而既不像统计,也不像凭空造概念。它从实例得到方向,却把实例转化为可以继续变化的可能例;它追求必要的不变项,却允许已有把握在更充分的变更中被纠正。它的严格,恰恰不在答案看起来多坚硬,而在我们愿不愿意继续寻找反例。
我喜欢这个方法的一点,是它把“本质”从神秘的后台请回了经验的工作台。我们不必穿过现象去追赶另一个世界,只需让对象在想象中经历足够自由、足够开放的变化,再辨认哪些东西可以放下,哪些东西一放下,问题本身就已经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