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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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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德/黑格尔比较页

使对象得以被思维和被经验的基本规定——康德理解为可能经验的先验条件,黑格尔理解为思维与存在规定的概念运动。

它反对的直觉
  • 范畴就是给东西分类的标签
  • 康德有十二张格子表,背下来就是理解范畴
  • 黑格尔只是把康德的范畴搬到客观世界
血统与运动轨迹范畴如何规定经验:康德与黑格尔问的不是同一件事康德的图型论:规则如何获得感性用法

康德的范畴:可能经验的先验条件。在《纯粹理性批判》里,范畴是知性的纯粹概念:感性直观给你杂多,范畴把杂多综合统一为“对象”。没有范畴所提供的综合统一,感性杂多还不能以具有统一性和必然联系的经验对象方式被认识。范畴的客观有效性有严格边界——它只对可能经验有效;超出可能经验范围的使用(世界整体、灵魂、上帝),康德称之为理性的僭越。先验演绎要回答的问题是:这些先天概念凭什么能合法地用于经验对象?答案是:因为对象只有在这种综合统一下,才能对意识成为对象。

图型:范畴落地的中介。范畴是纯粹的、非感性的,直观是个别的、感性的——两者怎么接上?图型(Schema)是中介:它不是范畴本身,而是范畴应用于感性直观的中介规则——“实体”的图型是时间中的持久性,“因果”的图型是杂多按规则演替的时间结构。图型是范畴在感性中的操作化,不是一张图片(详见 kant-schematism 一文)。

黑格尔的范畴:概念自身的运动。黑格尔拒绝把范畴理解为主体整理材料的固定框架。在他这里,范畴(如存在、无、质、量、本质)不是“我们用来思考的工具”,而是思维规定与存在规定不可分离的概念运动:范畴自身的内在不充分推动它从一个过渡到另一个(参见“辩证法”“本质”页)。黑格尔对康德的批评的准确位置不是“康德太主观”,而是:黑格尔的批评不是康德完全没有说明范畴的来源:康德已经通过形而上学演绎从判断形式系统引出范畴。黑格尔认为仍然欠缺的是另一层说明——这些规定如何依其自身内容发生内在过渡,而不是作为一张固定分类表彼此外在并列。

两种回答的真实差异。康德的问题是“有效性”:范畴凭什么对经验有效?黑格尔的问题是“真理性”:范畴自身的规定内容是什么、它如何展开?方法上,康德做演绎(追溯合法性的根据),黑格尔做展示(跟踪范畴的自我运动)。结论上,康德把范畴限定在经验之内,黑格尔把范畴理解为存在自身的规定。这不是“主观 vs 客观”的对决,而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形式。

本比较页的使用边界:本页是康德与黑格尔的分节比较页,不是把两位揉成一个大“范畴”定义。阅读时请各自对号入座——问“我的经验对象凭什么合法”时进康德节,问“规定自身如何发生”时进黑格尔节。两节回答的问题形式不同:康德处理的是认识论合法性(对象对意识有效),黑格尔处理的是规定的发生学(规定依自身内容过渡)。把两节剪贴成一段话,等于同时答两道不同的题,必然两头错。

读者应如何使用它:读康德文章(kant-schematism)时,注意范畴-图型-直观的三层结构;读黑格尔文章(hegel-reflection 等)时,注意范畴在那里不是“工具”而是自身展开的规定。后续路径文章《范畴如何规定经验》会展开这两种回答。

阅读路径经验不是直接给定的 · 七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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