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一张纸,写下“我”。然后问一个有点别扭的问题:是先有一个完整的我,才做出书写和思考;还是正因为我在行动,才有一个“我”能够出现?

费希特在 1794—1795 年的《全部知识学的基础》中,选择了后一个方向。他要找哲学的第一原理,却不愿把它当成一块躺在那里的基石。因为只要第一原理还要靠更高的理由证明,它就不是第一;可如果它只是一句任意宣布,整个体系也没有资格要求别人接受。

他的入口看起来毫不起眼:A=A。这句话并没有告诉你 A 究竟是什么,只说如果 A 被设定,那么它就是 A。真正无条件的不是 A 的内容,而是两边能够被连在一起的活动。费希特由此把问题从“哪条命题最可靠”推向“命题能够成立,已经预设了什么行动”。

答案是自我的设定活动。但这里的自我不是一个站在后台操作符号的小人。若先假定它已经存在,再让它开始设定,问题只会后退一步:这个现成自我又从哪里来?费希特用 Tathandlung 指出,行动和行动的产物不能拆开。自我设定自身,而自我的存在就在这一设定中;不是先有自我,后有动作。

所以,“自我绝对地设定自身”并不是心理学观察,也不是宇宙诞生时发生过的一件事。它说的是一切经验意识已经预设的结构。“绝对”也不是全能,而是这一活动不能再由一个更早的外部原则推出。你不能拿它当许可证,声称世界只是个人想象的作品。

第一原理之后,费希特提出第二原理:自我把非我与自身对置。这里的非我还不是桌椅、城市和星球的清单,也不是某个躲在意识外面的物自身。第二原理首先给出的是反设和否定:有一个“不是我”的位置被设定出来。

紧接着出现矛盾。如果自我被绝对设定,非我也被绝对反设,两者似乎会互相取消。第三原理因此把它们放进相互限定:自我在自身中设定可分的自我和可分的非我。“可分”不是把两个实体各切一半,而是让它们成为有限、可以彼此规定的两项。经验中的主体和对象,正是在这种相互限定里出现。

三条原理不是时间中的三次操作。自我并没有先独自待了一会儿,后来创造非我,最后再决定让步。费希特只是用哲学反思,把同一个本原行动中可以区分的环节依次说出来。第一原理给出自我设定,第二原理给出反设,第三原理给出使有限经验成为可能的限制关系。

到这里,还不能把非我直接叫作“现实阻力”。费希特在理论部分另用 Anstoß 来说明自我为何实际发现自己受限。这个词可以理解为阻滞或碰撞:自我的活动被截住,同时又因此被推动去进行新的认识活动。它不是非我的同义词,也不是自我凭空制造的对象。

两者的关系恰好相反于一种常见误读。不是非我先作为独立东西造成 Anstoß,而是自我为了理解自己遭遇的有限性,把非我设定为对象性的说明。知识学可以论证:没有这种阻滞,就不会有实际的自我意识;但它不能凭纯概念推出,我为什么在此时此地遭遇这一种颜色、声音或身体条件。

这条边界非常重要。费希特不是说“只要你改变想法,现实就会听话”。公司制度、疾病、贫困和他人的决定都有真实后果。自我负责的是把遭遇的限制规定为经验,并在其中行动;它不能决定所有限制以何种具体样子到来。

同样,第一原理里的绝对自我也不是经验背后的超级主体。它是先验反思在自我活动中揭示的起点;真正能够认识、选择和受挫的,总是有限的自我。自由因此不等于取消限制,而是有限主体仍能在限制中设定目的、修正判断并继续行动。

回到纸上的那个“我”。费希特最锋利的判断不是“我创造一切”,而是“我不能把自己当成一件现成的东西”。你当然有名字、经历和性格,却没有一份摆在行动之前、永远不变的自我说明书。自我不是等待发现的答案,而是在设定、受限和回应中成立的活动。